释义 |
法律分析:由犯罪嫌疑人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向办案单位书面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依据案情,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若同意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由犯罪嫌人一方的单位的领导或者亲属作为保证人,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 另一种方式是犯罪嫌疑人向办案单位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在取保侯生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遵守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保证金全额退还,否则办案单位可以将保证金没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