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抢劫金额在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1、组织30人以上参与抢劫; 2、抢劫一般军用物资; 3、抢劫一般文物; 4、抢救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资金; 5、抢劫急需的生产资料; 6、抢劫三次以上,聚众抢劫金额超过4万元的,属于巨额。 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有:组织150人以上参与抢劫;抢劫重要军事物资;抢劫珍贵文物;抢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资金,造成严重后果;抢劫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导致公司、企业关闭、生产;导致受害者精神障碍、自杀等 。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