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上所写的人即为合伙企业负责人,应根据企业发展确定人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