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党员分为离退休职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年老体弱党员、流动党员、在职党员五大类。个别农村无职党员长期脱离组织,甚至不交党费将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变成“名义党员,部分党员离乡打工进入非公企业,将党员关系迁出后长期不到企业支部报到,不亮出党员身份,变成“口袋党员,部分倒闭企业党组织解散,党员另谋职业,组织关系没有正常转移或无法衔接变成“断线党员。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