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内地下车库只能做为配套设施,随主物销售而转移所有权及使用权,不能把车库面积公摊到房屋面积内? |
释义 | 法律分析:小区的车库有两种情况:一是可以有产权的车库,购买就能办产权证,此类的车库没有问题。 二是不能办理产权的车库,一般是楼房地下部分的人防工程,只有使用权,不能办产权。此类的车库,一般应与开发商签定合同,开发商给出具收款收据,不能开发票。此类车库在转让时,凭收款收据的当时的合同进行转让。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社区内地下车库只能作为配套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随着主要物品的销售而转让。车库面积不能分摊到房屋面积,以提高房屋销售总价。二次销售不能仅仅以建设成本不计入房屋销售成本为由侵犯他人利益。 法律分析:有权出售。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地下车库开发商是有权出售的,业主商品房的产权内容不包括地下车库。开发商在进行的车库销售时应优先买给本小区住户.有剩余,可以卖给别的住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如何确定地下车库的产权面积不属于共享面积。 地下车库如果包含在房屋面积内,则有土地使用权证。比如独栋别墅的地下车库,但车库很少有一个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一套房子只有一个土地使用权证。但并不排除由于历史原因,有一些车库具有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下车库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车库物业服务费定价标准,是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来确定的,通常物业进入小区的情况下,会跟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在里面会规定小区住房和车库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的规定是:1、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地下车库,属于业主共有;3、地下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我家建房因为相邻权,让出了部分面积,这部分面积,所有权依然是我,邻居只有使用权对吗? 相邻权包括:1、对相邻不动产为特定使用的权利。如为便宜使用自己的不动产,在相邻不动产上铺设管道。2、限制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当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造成对邻人的妨害(包括危险)时,其邻人有权予以排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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