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证件有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过户登记申请书等材料。过户的手续是当事人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登记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符合条件的会办理过户登记,发放产权证书。 一、怎么办理二手房贷款 (一)若是因买卖合同引起的二手房贷款业务,需由买卖双方凭借已经备案的房屋买卖网签合同、首付款支付凭证、核税凭证、买方申请贷款材料等共同向贷款银行申请。 (二)若是对己方名下的房产办理银行贷款,房屋产权人持房产证、身份证直接向贷款银行申请即可。注意:因房屋买卖引起的二手房贷款业务,首先需涤除房屋出售人对房屋已经存在的抵押;其次,若所购房屋是已办理按揭贷款的公房的,则房屋买受人的贷款年限还将受房龄的制约。 二、二手房买卖手续 (一)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二)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三)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四)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五)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