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收取空置房物业费的方式有: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法律客观: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