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贴现资金用途禁止规定 |
释义 | 严禁将贴现资金用于房市、股市、垫付银行承兑汇票等不合规用途,以及让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前手)等,禁止利用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贴现是一个商业术语,指付款人开具并经承兑人承兑的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受让人(持票人),受让人(持票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将票据变现,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票面金额扣去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将剩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收款人)。商业汇票到期,最终持票人凭票向该汇票的承兑人收取款项。 远期汇票经开具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 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期限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办理流程如下: 1、持票企业提供票据原件由银行代为查询,确定真实性; 2、持票企业填写贴现申请书、贴现凭证; 3、持票企业提供与交易相关的合同、交易发票; 4、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前由银行对出票企业进行授信审查; 5、银行审核票据及资料; 6、银行计收利息,发放贴现款。 7、按协议约定日,企业归还票据款,银行向企业归还票据并退还未使用资金利息。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第四条 加强对贴现资金划付和使用情况的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贴现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检查,对与企业经营范围或合同约定不符合的资金流转行为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严禁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杜绝随身携带票据和印章,凭传真和电话指挥划款,事后补办贴现资料和划款凭证的情况,严禁机构异地办理票据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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