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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维护家庭婚外生女
释义
    前瞻网讯,女子陆某嫁给男子卢某多年,两人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在这期间,女子做出了一个惊人举动,为维护家庭婚外生女,最后遭男子起诉,两人一连打了5场官司……11月14日,这对共同生活超过20年的夫妻,再次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里见面,卢某和他的母亲分别要求陆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劳务费。
    2014年,卢某无意中得知,两个女儿竟然都不是他的亲生骨肉,遂提出离婚。因两个女儿非他亲生,要求陆某返还抚养教育费10.1万元,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5万元。法院最终同意两人离婚,陆某返还给卢某截至2014年底的孩子抚养费3.2万余元,并赔偿卢某2万元精神损失费。同时,卢某要支付给陆某征地补偿款4.1万元。
    但卢某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便没有权利获得征地补偿款。卢某从两个女儿的征地补偿款中扣除抚养教育费6.3万元后,将剩余的1.6万元退回给了村委。卢某的想法很简单,两个女儿非自己亲生,也就无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一、具体辩护意见
    现针对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兼与公诉人商榷:
    对于指控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没有异议,对构成敲诈勒索罪有异议。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证据不足,被告人卢某主观上没有敲诈勒索的故意也没有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并且卢某、杜某某二人均当庭供述要钱的目的是给胡某、倪某治伤用,并且索要金额不足2000元,亦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尽管与证据卷讯问笔录中有出入,但是结合笔录的形成时间大都在8-9小时以上,辩护人认为两被告人当庭供述是值得采信的,依法不能认定被告人卢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卢某在起诉书指控的2009年12月11日下午的这一起聚众斗殴中不是组织者,是个从犯,仅起辅助作用,依法可减轻或从轻处罚,且该起聚众斗殴不属于持械聚众斗殴。
    本起事件的起因与被告人无关,被告人也不是聚众斗殴的发起人。无论是起诉书指控,还是各相关被告人的当庭供述均证实各被告人没有携带工具。
    起诉书指控的第二起寻衅滋事的不是事实依法应不予认定。
    各相关被告人均当庭供述及被告人卢某的讯问笔录中都显示被告人卢某没有去殴打陈某某,更没有携带工具去殴打,对于本起事实,辩护人认为应不予认定。
    被告人卢某具有如下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1、被告人卢某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依法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3、被告人卢某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其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且两天的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具有法定的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综合上述情节,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卢某判决三年左右有期徒刑。
    二、女子同时和6名男子交往诈骗15万
    2月14日消息,义乌一42岁女子专挑大龄中年男子相亲,连续骗婚,半年内骗了15万余元。
    从去年7月起,毛某在多个婚介所登记信息,将自己包装成一名打扮时尚、温柔体贴的职业女性,专盯中年男子,利用他们想找一个合适的伴侣,与其交往相亲并借机实施诈骗。
    经办案民警查证,从2021年7月至12月,毛某以同样的手法同时和6名男子交往相亲,设下形形色色骗婚陷阱,待骗取对方信任后以各种名义骗取钱财,诈骗了总计15万余元,所得赃款均被毛某在生活中挥霍消费殆尽。
    目前,毛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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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3: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