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船舶国籍登记条件有:提交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航行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和其他有效船舶技术证书;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国际吨位丈量证书、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等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已在外国登记的船舶,需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 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交验下列文件: (一)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二)国内航行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和其他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