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环境损失主要指公共设施和自然景观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环境损失费用应当由责任方承担。评估环境损失的具体价值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地区、地势、环境等条件。 在评估具体价值时,也需要考虑公共利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环境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环境损失应当由责任方负担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三条,当他人侵害公共场所或者其他公用设施的物权时,权利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十一条,应当按照公共利益和社会效益为原则,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中合理确定环境损失费用。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评估环境损失的具体价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遵循公共利益和社会效益原则。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损失费用,确保公共设施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和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