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交房应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通过房管部门验收,包括:取得该商品房规划验收聘问和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2、由具备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房屋检测,并出具《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开发商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房屋的上下水、电力、燃气、宽带、通讯等要达到使用条件(通电必须是正式电源而不是临时电) 5、小区的道路绿化必须完工、停车场达到使用条件。 6、交房时需要做上下水打压试验,卫生间做闭水试验。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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