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名下的钱取走了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一方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走配偶婚前存的钱,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认定为擅自支取配偶婚前存款;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随意支取配偶的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夫妻共同的财产两间店铺转卖给别人,我可以去审请把店铺要回来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私自转移、变卖是不合法的。如果买受人没有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买受人返还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已经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则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私自变卖的一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我去年离婚了,孩子被判男方,然后男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孩子过继给他哥,这是不是违法的? 离婚后孩子可以过继给别人,但是须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该子女已年满8周岁,过继或送养应当征得其同意。《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拿房产证给别人担保,这有效吗? 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担保有效。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还有另外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其配偶能够证明,担保人在为别人做担保之前,与借款人明确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想问一下,婚后男性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装修他婚前个人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看情况而定。界定一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法定标准是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需要举证证明。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我丈夫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贷款,我用不用一起还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债妻子一般不需要偿还,因为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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