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了婚对方不迁户口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情形,其户口的迁出是依照其当事人的意愿自由决定的,是可以不迁走,但是想要迁走的,是必须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的。 一、前妻户口不迁走再婚生孩子落户怎么办 离婚后,前妻户口不迁走,再婚妻子户口可以按照婚迁的规定迁入。没有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或者分户。即使前妻的户口不迁出,也不影响现配偶将户口迁入。离婚分户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薄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离婚女方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若女方已不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址生活,而男方一定要将其户口分开,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自己的权利,将其户口迁出。若双方也都还在同一地址生活原房屋分用,则同上,将户口薄分开。实在不行,法院起诉,强制分户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离婚后女方不迁移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不迁移户口的,应当与对方协商处理。离婚后,户口是否要迁出去,目前法律未作明确的规定,那么女方不迁移户口的,当事人就无法寻找人民法院帮助的,只能选择找女方进行协商,与女方商量之后,同意将户口迁走的,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实在不同意迁走的,可以寻找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给予帮助,看能否将女方的户口强行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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