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防止新冠病毒扩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各级指挥部要保持24小时运转。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相关人员立即到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 二、即日起,主城区歌舞厅、KTV、酒吧、影剧院、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台球厅、室内体育健身场馆、游泳馆、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洗浴中心、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密闭公共场所暂时关停;建筑工地及集中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人员凭证登记出入;养老院和福利院实施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 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举办线下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商场、超市、景区景点、餐饮单位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暂不举办线下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美发场所实行分时预约,避免人员等候。各宗教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宾馆、酒店、餐饮服务机构暂不接待生日宴、联谊会等各类聚集、聚餐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景区景点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错峰要求,内部表演暂停。 拓展资料:、各类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查码、戴口罩、一米线及消毒通风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