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时点 |
释义 |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时间有五个条件,当这五个条件全都满足时,便可以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这五个条件分别为: 1、公司内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 2、需要外部审批的已经得到外部的审核同意; 3、已经履行了财产交割手续; 4、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或者说后续支付款项没有障碍; 5、已经实质控制了公司。 一、长期股权投资属于流动资产吗 长期股权投资不是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账户反映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化或耗用的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与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为获取另一企业的股权所进行的长期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变现,不满足短期投资条件的投资,即不准备在一年或长于一年的经营周期之内转变为现金的投资。因此长期股权投资不是流动资产。 二、股权融资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融资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拟受资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3、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是重大不确定性。4、企业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5、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6、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一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7、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的其它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是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8、融资用于主营业务。 三、股权转让收益确认标准有哪些 股权转让所得确认的标准有: 1、原则上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 2、企业章程改变。按照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企业股东变化的,要到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转让。 当前民间小企业中,个人股权转让存在没有变更登记的现象,企业章程、工商登记均是原来的,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则责任仍属原股东。 3、转让款已经过户。过户的确认,涉及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而这恰恰是个人所得税法没有明确的法律缺陷。 以上三个条件均满足的,应当可以确认为股权转让的完成和转让者收入的实现并据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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