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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规使用麻醉药品怎么处罚
释义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等行为的医务人员
    一、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医疗事故罪的相关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罪的相关法律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三、哪些情形可以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要件应当是: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和单位。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3、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4、主观方面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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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