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优先使用权类型答疑 |
释义 | 网友提问: 专利优先使用权的主要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答: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本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权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有优先权 1、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享有优先权的情形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五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二、优先权原则是什么 优先原则是指任何一个成员国的申请人在向某个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 1、如果在几个月内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其他成员国应享有优先权,即申请人首次提出申请的日期; 2、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外第一次专利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国外第一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按照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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