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许可方应当对许可被许可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等作调研。 (1)对被许可方的履约信用,协作精神及其保密能力宜在合同签订前作充分了解。 (2)对被许可方的技术水平、技术消化能力有充分的了解。以免专利许可实施后还需投入大量精力来进行技术指导,如不可避免则应事先在合同中对这方面的报酬适当约定较高的数额。 2、支付方式 (1)约定提成支付方式应明确约定提成标准、比例、及相关解释。如,可以按照实施专利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2)约定提成支付方式,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3)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交付,均应保存交付的证据。 3、许可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许可方提交相关资料的清单、份数时应保存履行证据。 5、转让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 6、为保证专利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的有效性,当事人应约定由何方缴纳专利年费和积极应对他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6、当需要验收时,许可方应当提请被许可方按照约定提交验收证明及文件。 7、许可方不得要求技术被许可方接受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 8、合同中约定按照实际销售数额结算专利使用费的,应同时约定被许可方有向许可方通报产品的经营情况的义务。 9、许可方在接受被许可方逾期支付的转让费,并要求对方继续按合同支付转让费的行为视为其对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放弃。 10、许可方应对被许可方在转让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专利技术的行为提出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而不能主张违约责任。 11、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在何地区范围内使用该专利。 12、许可方提供技术指导的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应约定清楚。 1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专利的存续期间。 14、当事人可以约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技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由何方承担责任。 15、约定提成支付方式应明确约定提成标准、比例、及相关解释。许可方同时应举证证明被许可方的销售额,以确定转让费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