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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诊所输液死亡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个体诊所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及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具体多大的责任,需根据事故的性质来判断。个人申办的诊所,一般来说法人和负责人是一个人,且法人必须要有医师执业证,并满足获到医师资格证5年以上。如果个体诊所法人和负责人不是一个人,那么责任的分配就是个体诊所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诊所承担责任,诊所负责任人对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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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0: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