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哺乳期有什么待遇 |
释义 |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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