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支付的标准和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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