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书什么时候生效? |
释义 |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呀 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确定。仓储合同约定生效条件的,自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发生效力;仓储合同效力待定的,经相关人员追认后合同生效发生效力。 仓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什么 仓储合同生效的要件分别有: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仓储合同依法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除法律、行政法 规明确规定合同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外,如果合同签订双方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怎么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 仓储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1、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生效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怎么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 仓储合同是保管合同的一种,具体来讲就是一方为他人保管物品,交付物品的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包括两方面: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2、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共有八项:其中,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储存场所,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四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则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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