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清查会计分录基本程序是:建立财产清查组织、组织清查、确定清查对象以及范围、明确清查任务、制定清查方案(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等)、形成结果报告表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一百六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