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级检察院收到监察机关复审意见书多久作出决定 |
释义 | 一、上级检察院收到监察机关复审意见书多久作出决定 1、30日以内作出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议意见书后三十日以内,经检察长批准,作出复议决定,通知监察机关。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三条 二、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酌定不起诉是指符合所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来确定,或者是提起,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放弃、终结诉讼。酌定不起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的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员; (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胁从人员; (8)嫌疑人或在自首后有表现的,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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