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公司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注册公司的详细过程如下: 1、公司名称、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审批。必须提供,股东必须签署《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工商登记资料公司名称签字核准后,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应签署《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登记资料。 3、申请营业执照、签订工商登记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并报工商局批准,同时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4、公司营业执照签发后,可刻制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上述项目办理完毕后,公司基本登记完毕。如果要开展实际业务,还需要开立公司基础账户、办理税务核销、购买发票等。如果公司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公司注册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资比例;拟定的企业名称;公司拟定的经营范围;企业住所证明;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和就业证明复印件。 虽说三证合一后,注册公司简化了一些过程,但依旧还是需要跨越几个部门,填不少表,跑若干次工商局、银行等等,一个步骤没做好,就要多花费3天时间,整个过程跑下来,一个月才办理成功的人也不在少数。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