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共有三种情形的需要退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在什么情况下彩礼退还? 彩礼可能需要退还的情形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半年不怀孕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吗 结婚半年不怀孕男方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要求退还彩礼应符合以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了彩礼钱能退吗 刚结婚离婚了彩礼钱是否退还要分具体的情况。原则上只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才会退还彩礼,和结婚时间长短没有任何的关系,结婚后同居又离婚的,彩礼一般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