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塌了还要还房贷吗 |
释义 | 房子塌了还要还房贷。 买房人向银行贷款买房,和银行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会要求买房人把房子办理抵押,房子是抵押物,当出现不能还款的情形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以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而当台风导致房子倒塌了,也只是一个抵押物的损毁,而其背后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对于房屋毁损的风险应由买房人承担,因此买房人不能以台风把房子吹倒了为理由停止还房贷。即使台风是不可抗力,但买房人与银行之间只是金钱债务关系。各国法律虽一致规定不可抗力是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但对金钱债务,即使因发生不可抗力亦不能免除。也就是说,即使台风把房子给吹倒了,依然是要还房贷的。 提前一次性还清房贷的流程如下: 1、申请还款,所有的银行,要提前还款时,都需要提前申请,并选择预约还款时间,一般预约时间都在7天以后,长的可达30天; 2、办理存款,在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申请后,即可安排还款资金,可以提前存入还款银行,也可以到预约日期再存入。而在预约还款日期之前,银行只会扣取房贷月供部分,不会全额扣取; 3、银行扣款,到预约还款日期的当天,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贷借款合同、房屋产权证、以及贷款银行卡,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的扣款; 4、领取资料,银行扣款成功后,会出具一整套的结清资料,包含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利证等。 5、抵押注销,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结清证明、他项权利证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注销,办理完抵押注销,房子即为全款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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