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不构成犯罪。父母看孩子的信,主要是出于对孩子的关心,害怕孩子交朋友粗心或其他不良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隐匿、破坏或者擅自拆除他人的信件,只有情节严重的,如多次拆除或者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父母和孩子可以和父母沟通,要求父母下次不要看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