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分别 |
释义 |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而诉讼调解,也称法院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两者主要区别在于调解的主体不同,前者主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而后者的主体为人民法院。 一、诉前调解是什么意思 诉前调解是指: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按照现行法律,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个部分。法院调解又称司法调解、诉讼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行政调解是指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政策、法律,以自愿为原则,在分清责任,明辨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二、电力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协商 如果发生供用电合同纠纷,用电方与供电方可以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就供用电合同纠纷问题进行讨论,协商赔偿或者违约事宜,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则可以私下解决。 2、调解 发生供用电合同纠纷如果协商未果的话,可以申请调解。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3、仲裁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4、诉讼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供用电合同纠纷,那就只能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案的法定审理程序,交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如果选择诉讼解决的话,应该收集并保存好证据,来赢得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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