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坐支现金应该怎样处罚?员工利用账户进行坐支操作的,如果没有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人民银行可以作出警告的处罚。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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