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是不交房屋维修基金,则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房手续,购房者也就无法交房。 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有: 1、若是小区内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话,要使用维修基金,则是由物业提出建议;而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那么要使用维修基金的话,则由相关使用人提出; 2、维修基金是使用于公共部位维修,需要由维修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进行商讨,并且其中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使用; 3、在决定了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之后,还需由组织方制定使用的方案,并且相关的材料提交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然后申请列支; 4、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是完全属实的话,则会向专户管理的银行发出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通知; 5、专户管理银行在受到通知之后,且确认无误后,便会同意划款,将住房维修基金打到维修单位的账户中。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