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协会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监事会职责和权限有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监督董事、经理的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核对公司财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和董事的职责 1、董事职责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主要职责 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