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责和权限 |
释义 | 一、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多少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也就是说,你可以不设立监事会,有一名监事即可,但既然已经有了三名监事,就必须成立监事会了,当然,这里针对的是规模较小的公司,如果公司规模很大的话,还是要成立监事会的。 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至少多久召开一次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召开的规定具体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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