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公司监事会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国有独资监事会人数要求 国有独资监事会人数要求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履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 二、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职权有什么区分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责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 1、性质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我国《公司法》规定,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职权。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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