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对人。 行政公正原则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这两个方面的要求。在实体公正方面,应做到以下三点:依法办事,不偏私;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 在程序公正方面,要做到: (1)工作人员自己不参与和自己有牵连关系的案子; (2)工作人员不单方接触当事人; (3)工作人员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相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