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六不准是什么五要五不又是什么? |
释义 | 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六不准是什么五要五不又是什么?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六不准是什么五要五不又是什么“五要”的内容如下:1、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授权开展工作;2、要全面执行政务公开,自觉保证权力公开、公平、公正运行;3、要坚决落实限时办结,杜绝办事推诿扯皮、无故拖延;4、要不折不扣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5、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五不”的内容如下:1、不得以个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2、不得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3、不得以课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咨询等名义违规收取报酬;4、不得干预业务关联单位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市场活动;5、不得利用掌握的工作信息谋取私利。“六不准”的内容如下:1、不准从事涉及干部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个体经营活动;2、不准参与同能源审批项目有关的基建、设备采购等投标活动;3、不准参与同国家能源局工作业务有关的中介、代理、咨询等服务活动;4、不准从事向国家能源局直属单位或业务关联单位提供商品、服务或劳务等经营活动;5、不准承办由国家能源局及所属机构组织的展览、会议、出国培训等活动;6、不准在国家能源局审批范围内的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涉及企业担任外方委派、聘任的职务。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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