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践合同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实践合同有定金合同(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合同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成立);以及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等。 一、定金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生效 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并生效。 因为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应当交付定金一方实际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才成立生效。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二、定金合同生效时间怎么算 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定金合同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但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建设工程建设合同与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