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参加拍卖: (一)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五项所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 (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 (二)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