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造合同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有哪些 |
释义 | 1、合同成本的构成 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2、会计处理(略) 合同收入和费用的确认 完工百分比法 建造合同的披露 1、各项合同总金额,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2、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3、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 4、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 根据【《所得税细则》】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构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关于建造合同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1、收入确认时间存在差异 会计上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时间分三种:一是资产负债表日,主要针对施工期跨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反映本期内已完工的合同收入和成本;二是合同完工的当期,主要针对在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以及在本年度开工并且在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在完工当期确认收入和成本;三是能够确认补偿费用发生的当期,主要针对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形成的追加收入。营业税、增值税确认应税收入的时间为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对所得税又应同期反映应税所得。 2、收入确认金额存在差异 会计上区别不同情况采用完工百分比、成本补偿等方法估算收入和成本,税法按完工百分比计算应税收入并确认对应的成本。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构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一、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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