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亮化工程施工前期需要做哪些工作? |
释义 | 1、亮化工程项目施工的协调工作: 做好亮化工程施工前期企业内部的人员协调工作,进行细致入微的专业分工,人员数量,人员技术,人员管理,多方面多角度确保人员互相沟通协调一致。与所亮化工程单位相关于土建、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协调。与监管部门单位接洽沟通。 2、亮化工程项目施工的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技术人员与相关管理人员和相关施工操作人员明确:亮化工程的照明设计意图、施工操作规范、方法、,技术达标措施等。 明确各方面的责任,按照施工层次,从上至下,技术交底至操作人员。形成书面形式的施工交底资料,演示等。 分项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 分包合同 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民法典律关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项目法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义务。 转包合同 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与承包商乙,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乙之间发生效力。签订转包合同时,承包商乙应向承包商甲给付一定数额的酬金。中国禁止这种转包行为。 一、项目管理和工程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根据所处角度(业主、PMC、监理、总承包商、分承包商、供应商)不同,工程管理的职能重点也不同。其共性职能是:为保证项目在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围绕安全、质量、工期、投资控制目标,在项目集成管理、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 项目管理是一个管理学分支的学科,指在项目活动中运用专门的知识、技能、工具和方法,使项目能够在有限资源限定条件下,实现或超过设定的需求和期望。项目管理是对一些与成功地达成一系列目标相关的活动(譬如任务)的整体。这包括策划、进度计划和维护组成项目的活动的进展。 项目管理的概念更广泛一些,对项目的资源、时间、风险、瓶颈及错误等等进行管理,为了让项目平稳地、甚至超额地进行下去;而工程项目管理更加具象,针对于一个工程的供货、施工、资源安排、供应商、承包商、风险等等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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