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的,医保卡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经贸、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