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
释义 |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处理。 如果男方不给配偶生活费,女方可以与男方再次就支付生活费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可以请求支付相应的扶养费。 那么协商不成起诉需要的处理材料有: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综上所述,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显然是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还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