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弘扬双拥光荣传统,争抢军政军民团结。 2、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 3、国防连着你我他,安宁维系千万家。 4、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支持国防军队建设。 5、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6、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 7、党政军民齐努力,共创双拥模范城。 8、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双拥共建,再铸辉煌。 10、继承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弘扬拥政爱民优良作风。 11、党政军民齐努力,再铸双拥新辉煌。 12、爱国拥军,固我长城。 13、居安思危固国防,富国强兵奔小康。 14、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 15、发扬双拥传统,再创双拥辉煌。 16、军民鱼水一家亲,共创双拥模范城。 17、经济发展不忘国防,安居乐业更需双拥。 18、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提升双拥共建水平。 19、人民军队人民爱,人民军队爱人民。 20、主力强军、服务国防,助力小康、服务人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一条 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其住房、医疗、养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第五十二条 预备役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致残、牺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