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要申办程序如下: 1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 2、提交材料(CS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3、质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验,材料符合受理标准,通知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4、质量技术监督局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进入企业进行核查。 5、根据审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6、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申报企业等待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