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有贷款的房产应该怎么过户给老婆 |
释义 | 离婚有房贷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对方,但需支付首付和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由所有权人偿还。离婚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如需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需还清银行贷款或办理转按揭手续。夫妻间产权变更不用缴纳税费,但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离婚有房贷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对方。房贷房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贷款未还清,则未还清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于房产为不动产,离婚后只能有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由所有权人独立偿还。 二、离婚按揭贷款房子如何过户? 1、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可过户给原夫妻的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需离婚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变更为原夫妻的一方,并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可过户给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需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未还清贷款,离婚一方可在自己名下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并解押该房产证后去办过户。由于转按揭手续繁琐,目前多数银行已停办此项业务。因此,银行提供两种建议:一是通过正常买卖流程办理过户,并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由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用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三、夫妻房产更名的注意事项如下: 1、夫妻间的产权变更不能按买卖的方式变更产权人。 2、产权人的变更需在房屋贷款还清的基础上进行。 3、夫妻间的产权变更不需缴纳税费,只需支付工本费。 4、不管产权归夫妻哪方,该房产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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