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1、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 2、用人单位的录用说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3、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 一、实习期间辞退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开除劳动者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开除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实务操作中要符合两个条件: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同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并通知劳动者,超过试用期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将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试用期违法辞退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劳动者。同时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也不是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而是主张试用期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三、试用期内单位随意解除是否合法 不合法。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客观、具体的“录用条件”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并及时出具书面的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认定劳动者试用期间是否符合单位录用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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