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信阳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费用 无费用。 二、信阳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依据 1、《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第三条:“国家对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注册计量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规定范围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六条:“质检总局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关,并负责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查工作。” 2、《质检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公告》(2013年第64号)第三条:“质检总局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关,并负责全国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关,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注册计量师的注册审查上报工作以及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