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调解受理的是民间 纠纷 ,根据纠纷所指向的对象,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婚姻家庭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财产纠纷; 侵权 性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社会管理方面的纠纷等。 一、调解纠纷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婚姻家庭纠纷; 2、生产经营性纠纷; 3、财产纠纷; 4、侵权性纠纷; 5、劳动争议纠纷; 6、社会管理方面的纠纷。 二、调解纠纷的步骤和方法: 1、要以关心爱护的态度,疏导说理的方式,循循善诱的言语,苦口婆心,反复调解启发当事人的思想觉悟。2、要善于适用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和优良的传统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 3、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 4、要善于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可先人为主,偏听偏信。 三、调解纠纷的总原则是: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