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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到期债权的保全期限
释义
    到期债权的保全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如果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申请人在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就会解除保全。但是申请保全人可以申请续行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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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3:32:27